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审计实施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8:08:13  浏览:8069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审计实施办法

煤炭部


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根据《煤炭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煤炭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国有独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煤炭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效益审计,是指煤炭内部审计机构在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和管理职能的审计监督,对其经济活动的合理性、经济性、效率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对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商品或材料是否按计划购进,占用的资金是否合理、节约。
(二)购进商品或材料的价格是否低廉,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三)商品或材料保管储存是否安全,有无丢失、毁损问题。
第五条 对企业生产过程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查企业生产组织设计是否合理、有效,综合生产能力是否得到充分发挥。
煤炭生产企业采煤工作面、提升与运输、排水、压风、储装、洗选加工等生产环节是否形成综合生产能力,采掘比例关系是否正常,三个煤量可采期是否符合国家规定,采区部署、巷道布置、巷道断面、支护形式是否采用先进技术,做到优化设计,是否符合有利生产、保障安全和提高效益的原则。
(二)审查企业生产效率及其对效益的影响。
1、企业是否坚持“以产定人”和“三条线”管理的原则,全员效率是否达到要求;分析企业劳动生产率升降的原因,找出影响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因素;分析劳动力结构和工时利用的有效性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找出完善劳动力结构、有效利用工时、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途径。
煤炭企业回采工作面单产、矿井万吨掘进率和万吨开拓率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有无无效进尺。
2、企业职工收入是否与经济效益挂勾。分析企业职工工资变动对经济效益的影响,检查工资支出中有无损失浪费问题。
(三)审查产品质量合格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煤炭产品质量是否符合供销合同要求,在国家和省(部)级煤炭产品监督抽查中是否合格,产品质量和产品结构对企业效益有何影响。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坚持科技进步,不断采用新技术,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减少质量成本支出。
(四)审查企业是否坚持了以销定产的原则,产品生产和销售是否平衡,产品有无积压,造成产品积压的原因及其对效益的影响程度。
(五)审查企业对资源的利用程度及其对效益的影响。
1、企业物资消耗是否符合最小化的原则。
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坚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降低物资和自然资源的消耗。
②企业各种物资消耗是否合理,有无损失浪费现象。分析电力消耗、主要材料消耗变动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2、企业自然资源消耗是否符合节约的原则。
煤炭生产企业采煤方法同煤层赋存条件是否相适应,资源回收率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煤层配采比例是否符合要求,原煤入洗率、筛分率、洗煤回收率是否符合要求。
(六)审查企业固定资产的利用程度及其对经济效益的影响。
企业固定资产是否得到充分利用,设备完好率、设备待修率是否符合规定,主要设备生产能力是否得到充分发挥。
(七)审查企业生产过程的环境污染程度及其对效益的影响。
(八)审查企业制造费用及管理费用有无浪费,企业是否采取措施提高管理效率、减少和控制管理费用支出。
第六条 对企业销售业务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商品销售价格的确定是否适当,有无随意降价出售的问题。
(二)商品销售费用支出是否节约,有无损失浪费问题。
(三)外销商品是否及时发运,有无因逾期发货、合同违约造成损失的问题。
(四)外销商品的包装是否安全,有无因商品包装问题造成商品损失和赔偿用户损失。
(五)销售货款是否及时收回入帐。
(六)产品售后服务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并达到用户满意。
第七条 对企业内部经营决策的审计监督,应围绕企业融资、投资方案的可行性作出评价。
第八条 对企业内部管理组织协调效能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的组织形式与结构是否满足有效经营的要求。
(二)企业对人、财、物等各方面资源的配置是否适当,是否存在资源闲置和浪费问题。
(三)企业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及个人的责任与权力是否明确。
(四)企业内部管理权限划分是否符合企业的具体情况。
第九条 煤炭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监督,应围绕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健全、既定的控制措施是否切实执行以及所采取的措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进行评审。
第十条 煤炭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审计应根据财政部《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统计局《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煤炭工业部《煤炭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
(一)评价企业盈利能力指标
1、销售利润率
2、总资产报酬率
(二)评价企业发展能力指标
1、资本收益率
2、资产保值增值率
(三)评价企业财务结构指标
1、资产负债率
(四)评价企业偿债能力指标
1、流动比率
2、速动比率
(五)评价企业经营效率指标
1、应收帐款周转率
2、存货周转率
(六)评价企业投入产出能力指标
1、全员劳动生产率
2、成本费用利润率
3、投入经济效率
(七)评价企业社会贡献能力指标
1、社会贡献率指标
2、社会积累率指标
煤炭内部审计机构在审查、分析、评价被审计单位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时,应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适当增加或减少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有关的经济技术指标。
第十一条 对企业盈利能力的评价重点是企业销售收入的获利水平和运用全部资产获利的能力。
第十二条 对企业发展能力的评价重点是企业运用投资者投入的资本获得收益的能力和投资者投入企业资产的完整性和保全性、企业净资产的变动状况以及企业的发展能力。
第十三条 对企业财务结构和负债水平的评价重点是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和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
第十四条 对企业偿债能力的评价重点是企业在某一时点偿付即将到期债务的能力和在某一时点上运用随时可变现资产偿付到期债务的能力。
第十五条 对企业经营效率的评价重点是企业应收帐款周转速度和购、产、销平衡效率。
第十六条 对企业投入产出能力的评价重点是企业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和一定时期内投入产出的效果。
第十七条 对企业社会贡献能力的评价重点是企业运用全部资产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价值的能力和社会贡献中上交国家财政资金的能力。
第十八条 煤炭内部审计机构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进行综合经济效益审计,也可以进行专项经济效益审计。进行专项经济效益审计的,要逐步创造条件开展综合经济效益审计。
第十九条 煤炭内部审计机构编制的经济效益审计方案应具体、可行。较大的综合经济效益审计,应将审计方案按整个项目分解成若干个项目,分层次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和作业计划,有效地组织、指导、控制审计项目的实施。
第二十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可以运用以下技术和方法:
(一)运用审阅法、查询法、盘点法、调节法、鉴定法、观察法等核实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数据的正确性进行检查。
(二)运用实际与计划或与定额比较,本期实际与上期实际比较,本单位实际与同类外单位实际比较,本单位实际与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比较等对比方法,找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差距。
(三)运用因素分析法、平衡分析法、图表分析法、数学分析法、预测分析法、量-本-利分析法等分析方法,确定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不佳的原因、提高经济效益的潜力以及改进的可行性。
(四)运用逻辑判断法、投资报酬率法、现值法等评价方法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实现的效益进行评价。
(五)审计人员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其他技术和方法。
第二十一条 经济效益审计报告要在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的基础上,充分说明影响经济效益的各种因素,并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
第二十二条 煤炭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意见和建议执行情况及执行结果进行后续审计,提出后续审计报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审计评价指标
(一)评价企业盈利能力指标
1、销售利润率:反映企业销售收入的获利水平。
计算公式是:
利润总额
销售利润率=--------×100%
产品销售净收入
其中,产品销售净收入:指扣除销售折让、销售折扣和销售退回之后的销售净额。
2、总资产报酬率:用于衡量企业运用全部资产获利的能力。
计算公式是: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总资产报酬率=----------×100%
平均资产总额
其中,平均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二)评价企业发展能力指标
1、资本收益率:是指企业运用投资者投入资本获得收益的能力。
计算公式是:
净利润
资本收益率=------×100%
实收资本
2、资本保值增值率:主要反映投资者投入企业资本的完整性和保全性。
计算公式是:
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
资本保值增值率=---------×100%
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
资本保值增值率=100%,为资本保值;资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资本增值。
(三)评价企业财务结构指标
资产负债率:用于衡量企业财务结构和负债水平高低情况。
计算公式是: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100%
资产总额
(四)评价企业偿债能力指标
1、流动比率:衡量企业在某一时点偿付即将到期债务的能力,又称短期偿债能力比率。
计算公式是:
流动资产
流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是指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它是衡量企业在某一时点上运用随时可变现资产偿付短期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是对流动比率的补充。
计算公式是:
速动资产
速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其中: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五)评价企业经营效率指标
1、应收帐款周转率:也称收帐比率,用于衡量企业应收帐款快慢。
计算公式是:
赊销净额
应收帐款周转率=----------×100%
平均应收帐款余额
其中:赊销净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折
让、折扣。
2、存货周转率:用于衡量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存货资产的周转次数,反映企业购、产、销平衡效率。
计算公式是:
产品销售成本
存货周转率=--------×100%
平均存货成本
其中:平均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
(六)评价企业投入产出能力指标
1、全员劳动生产率:用于反映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人均产出水平。可采用价值量和实物量指标分别计算。
计算公式是:
工业增加值
全员劳动生产率=----------
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原煤产量
原煤全员效率=--------
原煤人员工数
2、成本费用利润率
计算公式是:
利润总额
成本费用利润率=--------
成本费用总额
其中,成本费用总额即企业的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之和。
3、评价企业投入经济效率指标
(1)综合投入经济效率:用于反映企业综合投入的利用效率。
计算公式是:
总产出量(增加值或产量)
综合投入经济效率=--------------
综合投入量
(2)电力投入经济效率:用于反映企业电力投入的利用效率。
计算公式是:
总产出量(增加值或产量)
电力投入经济效率=--------------
总耗电量
(3)材料投入经济效率:用于反映企业材料投入的利用效率。
计算公式是:
总产出量(增加值或产量)
材料投入经济效率=---------------
材料总消耗量
(4)煤炭储量投入经济效率:用于反映企业煤炭储量投入的利用效率。
计算公式是:
总产出量(增加值或产量)
煤炭储量投入经济效率=--------------
煤炭储量总消耗量
(5)土地投入经济效率:用于反映企业土地投入的利用效率。
计算公式是:
总产出量(增加值或产量)
土地投入经济效率=--------------
平均土地总量
其中,平均土地总量=(期初土地总量+期末土地总量)
÷2
(6)建设工期或基本建设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用于反映基本建设时间利用效率。采用建设工期指标更好。
计算公式是:
新增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100%
总投资
(7)基建固定资产形成率:用于反映基本建设投资的利用效率。计算公式是:
形成固定资产原值
基建固定资产形成率=----------×100%
总投资
(七)评价企业社会贡献能力指标
1、社会贡献率指标:是衡量企业运用全部资产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价值的能力。
计算公式是:
企业社会贡献总额
社会贡献率=----------×100%
平均资产总额
其中,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即企业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的价值总额,包括工资(含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应交增值税、应交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及其他税收、净利润等。
2、社会积累率指标:衡量企业社会贡献总额中多少用于上交国家财政。
计算公式是:
上交国家财政总额
社会积累率=----------×100%
企业社会贡献总额
其中:上交国家财政总额包括应交增值税、应交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及其他税收等。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办法》的通知
(马政[2006]35号)《2006年第17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马鞍山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七日



马鞍山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升行政效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公务员法》、《地方组织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问责的对象是市政府所属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以下称部门行政首长)。

政府部门包括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直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 各行政机关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 部门行政首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办法问责:

(一)不认真组织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措施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

(三)对上级的交办事项,无故不执行、不完成的,

(四)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未及时执行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的;

(五)负责的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决策失误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

(七)单位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的;

(八)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以及不执行审计结论中的整改要求的;

(九)其他明显应当问责的情形。

第五条 启动问责的信息(线索)来源主要有: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的举报、控告的;

(二)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问责建议的;

(四)司法机关或行政复议机构提出问责建议的;

(五)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督查机构、信访机构、市长公开电话提出问责建议的;

(六)市党政领导提出问责建议的。

第六条 问责程序由市长启动。

市长或受委托的副市长可以先行听取拟问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再决定是否交由市监察局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第七条 市监察局在调查结束后应当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一)不存在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或情节轻微的,提出终止问责的建议。

(二)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提请追究责任,并提出追究责任方式的建议。

第八条 市监察局将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提交市政府会议讨论决定。被调查人可以与会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九条 追究责任的方式为:

(一)限期整改;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当年评优(先)资格;

(四)责令书面检查;

(五)公开道歉;

(六)停职检查;

(七)劝其引咎辞职。

前款规定的方式,可以单处或者并处。

第十条 追究责任的具体方式决定后,由市监察局书面通知被问责对象,并告知有申请复核、复查权利。

按第九条第(六)、(七)项规定问责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被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复查。

第十二条 复核具体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办理;特殊情况可另行组成调查组进行复查。复核、复查工作机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复核、复查报告。复核、复查期间,问责决定中止执行。

经复核、复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继续执行问责决定;基本事实存在,但情节轻重有偏差的,改变问责决定中追究责任的方式;认定的事实有重大出入的,终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第十三条 市监察局在调查中发现被调查人违反其他政纪的,由市监察局依法处理;涉嫌违反党纪的,提请市纪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依照本办法对部门行政首长追究责任后,其直接责任是由部门副职或其他工作人员造成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被问责对象在接受问责追究时,可以提请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中央及省驻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有本办法规定的问责情形的,又不改正的,由市人民政府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实施问责。

第十六条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中青联发[2005]5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
(2005年1月13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重要性

  大学生社团是由高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高校学生社团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新形势下有效凝聚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织动员方式,是以班级年级为主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补充。

  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学生社团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网络社团增多、跨校活动增多、与社会联系增多等新情况和新趋势。大学生社团在建设中存在着管理不够规范、硬件条件有限、发展还不平衡等问题。在新形势下,各地各高校要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

  二、明确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动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积极扶持、规范运作,促进健康发展;推动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积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大力促进学生社团发展;切实加强对学生社团管理,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三、积极支持大学生社团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支持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化娱乐、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体育竞技等活动。各地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举办优秀社团评比展示、社团文化节、社团活动展演等方式,进一步活跃社团活动,扩大社团在学生中的影响,为学生社团发展注入活力、创造条件、搭建舞台、营造氛围。团中央、教育部将定期组织社团开展交流活动,评选全国优秀学生社团。

  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在学生社团发展过程中,要加强工作指导,把握正确方向。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积极倡导社会公益型社团。要充分调动专业教师的积极性,选派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教师指导学生社团建设,并创造条件,提高社团指导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和工作水平。

  加强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选拔培养,使那些思想过硬、作风正派、素质全面、有社会工作能力的学生担任社团负责人。要有计划地对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要把学生社团负责人和骨干人员纳入到团学干部体系,在推优评奖和综合测评等方面充分考虑他们从事社团工作及其业绩,通过他们凝聚更多的学生,使社团聚集在党团组织周围。

  加大对学生社团建设的投入。高校要提供学生社团活动的必要经费,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开展。要积极支持和引导监督学生社团通过吸纳社会赞助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方式募集活动资金。要在活动场地、活动条件等方面给予学生社团以优惠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学生社团活动中心,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四、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学生社团工作的领导。高校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作为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整个工作计划之中;学校团委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承担起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宣传、学生管理、教务、科研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为学生社团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指导;学校后勤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的支持和帮助,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团组织具体管理,各部门共同关心的管理格局。

  切实加强政治领导。学校团委和有关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把握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的方向。对学生社团组织大规模社会调查、举办哲学社会科学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要严格把关,并加强监督,不使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通过学生社团或社团活动散布、传播。要探索和推进在学生社团中建立党组织、团组织,加强政治指导,在社团活动中融入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社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规范完善管理办法。学校团委要设社团部或指派专人负责社团工作,社团数量较多的高校可成立社团联合会,作为学生社团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载体,由校团委负责指导,社团联合会主要负责人由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社团工作的同学兼任。各地方和学校要依据本意见制定、修订具体的《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在社团成立、审批、活动开展、工作考核、评优奖先、财务管理和监督、队伍建设等重点环节明确管理内容、目标和办法。要督促学生社团制定、执行《社团章程》和内部工作制度,对学生社团及其成员的行为加以规范,保证学生社团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要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在校园有广泛和积极影响的社团,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

  不断推动工作创新。要密切关注和研究学生社团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改进和创新学生社团工作。要积极探索网上社团活动、跨校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刊物与宣传活动的管理方式和办法,认真研究学生社团之间竞争加剧、学生社团与学生会及其它学生组织的关系处理、学生社团活动个性化和社会化程度增强等问题。要通过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适应学生需求,增强学生社团和社团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形成新形势下通过学生社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手段、新方法。

  五、不断健全大学生社团发展的工作机制

  探索评价机制。要把学生社团活动作为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育人功能和活动效果为主要指标,以年度考核为主要方式,综合评价学生社团的活动和建设。要把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情况作为《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记录的重要内容之一,并纳入到学生综合测评体系之中。

  完善激励机制。要定期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社团、成效显著的社团活动、工作出色的社团负责人、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学生、成绩突出的社团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建立研究机制。要以专家学者、干部教师和学生骨干为主体构建研究队伍,关注和研究学生社团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学生社团工作的动态信息,总结和把握高校学生社团发展的规律,为学生社团的繁荣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